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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欠了20万债务,应该从父亲的遗产中偿还。遗产不足以偿还的,要看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
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为一年的诉讼时效,按你所说的是交事故导致你母亲人身损害,如果你主张侵权赔偿,那么时效是一年,但是不是从受伤之日开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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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些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想向您咨询。我的母亲于1999年5月4日再婚,今年(2006.1.13)她的老伴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房改房。93年12月他与原配妻子所购得房产为74%的产权,为他与原配妻子的共同所有的房产。他原配妻子96年2月去世,他与他原配妻子育有一子,一女。他在2004年4月6日与其子女在我母亲不知情下,三人已去公证处按有关规定公证继承了这74%的产权。在2004年3月他按有关规定以751元每平方米的价钱购买了余下的26%产权,使该房产转为私产。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母亲可继承该房产的份额占多少。 YOYO 2006年2月27日 现在份额不管是多少,因为对方的一儿一女在房产问题上已经产生过争执被赶出来,我母亲现在已经搬到了我与我姐的住处,我们住的地方是我生父单位的房子,这个十几平方米的房子,是在前年我姐交了7千块买下的。之前我母亲一直与我继父与他的一子一女住在那套三房子一厅的房子里。房子已经估了价,我母亲现在希望,如果对方要房子,让他们付给我母亲补偿款,我母亲要房子就补给对方,可是现在对方说,没钱付给我母亲,也不同意我母亲要房子,给他们补偿款,他们兄妹俩都已经三十多岁没结婚,哥哥有工作单位,妹妹在私营企业工作。我母亲五十多岁了,没有工作单位。请问,我母亲应该怎么办?她可以上法院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她,让他们兄妹俩离开吗?还是只能得到房产中她应该占的份额,办个公证之类的手续,得到居住权,与他们住在一起?
赔偿金不是遗产,是你和女儿和你婆婆的个人财产,那个二哥没有份额,也不能管理该笔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你父亲的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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