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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残疾军人抚恤金: 抚恤金: 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的,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享受抚恤金。服现役的残疾军...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因战 43630 42250 因病 40870 二级 因战 39480 37410 因病 36010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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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残疾军人抚恤金: 08年针对当前优抚对象和部分退役人员存在的实际困难,民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5个政策性文件。从8月1日起,残疾军人抚恤金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最高达到每人每年18900元;城乡烈属定期抚恤金分别提高了20%和15%。 二008年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表单位:元/年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原在职残疾军人原在乡残疾军人原在乡孤老残疾军人一级因战 14560 26472 34416因公 14040 25716 33432因病 13570 24708 32124二级因战 13100 23952 31140因公 12480 23196 30156因病 11960 22188 28848三级因战 11650 21432 27864因公 10920 20676 26880因病 10140 19668 25572四级因战 9470 18912 24588因公 8580 17652 22944因病 7800 16392 21312五级因战 7280 15624 20328因公 6550 14124 18360因病 5930 12612 16392六级因战 5820 11856 15408因公 5460 11100 14424因病 4680 10092 13116七级因战 4350 9336 12132因公 3880 8316 10812八级因战 2880 7560 9840因公 2480 6804 8856九级因战 2180 6300 8196因公 1870 5796 7536十级因战 1460 5292 6888因公 1250 5040 6552注:1、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参照此标准执行
(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因战 52360 50700 因病 49040 二级 因战 47380 44890 因病 43210 三级 因战 41570 39070 因病 36590 四级 因战 34070 30760 因病 28260 五级 因战 26620 23270 因病 21610 因战 20800 19680 因病 16630 七级 因战 15800 14140 八级 因战 9970 9130 九级 因战 8290 6650 十级 因战 4980 (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因战 52360 50700 因病 49040 二级 因战 47380 44890 因病 43210 三级 因战 41570 39070 因病 36590 四级 因战 34070 30760 因病 28260 五级 因战 26620 23270 因病 21610 因战 20800 19680 因病 16630 七级 因战 15800 14140 八级 因战 9970 9130 九级 因战 8290 6650 十级 因战 4980 您好,(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因战 52360 50700 因病 49040 二级 因战 47380 44890 因病 43210 三级 因战 41570 39070 因病 36590 四级 因战 34070 30760 因病 28260 五级 因战 26620 23270 因病 21610 因战 20800 19680 因病 16630 七级 因战 15800 14140 八级 因战 9970 9130 九级 因战 8290 6650 十级 因战 4980
一、残疾军人可以有多少残疾抚恤金? 江西省2013年提高了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15%。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86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7970元。 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 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 (一)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680元; (二)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和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的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620元; (三)新中国成立后入伍(即1949年10月1日-1954年10月31日入伍)未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00元。 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和部分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为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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