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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目前的最新标准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分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1、退休职工后死亡后,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也就是说当月仍应该领取), 抚恤金按本人死亡时的养老金为标准发给7个月,并发给2000元的丧葬补助金(需持火化证),由其亲属持该职工的火化证、死亡证明等的原件、复印件到所辖地社保局领取; 2、你问题中所提到的20个月和1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是针对离休干部死亡后的现行和原来的抚恤金标准,是今年年初时提高的,由于退休和离休只有一字之差,很多不知情的人就误传为退休死亡待遇提高了,其实根本是没有的。退休职工死亡抚恤标准一直没有变过;
按照民政部民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按照民发2007【64】号文件精神,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计发基数。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你奶奶可以按月享受遗属补助,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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