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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可以。股东一般以其出资额或者认购股份偿还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偿还债务,所以股东自愿承担公司债务,法律当然不会阻止。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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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偿破产债务的时候,首先进行清偿的是破产费用,然后是共益债务,最后才是欠职工的工资、普通破产债权等。实践中,一定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清偿的,如果不是的话,说明相关人员的权益被侵犯了。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职工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抚恤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是指: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更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人员的费用。共同债务是指:1。请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不受管理产生的债务;3、不当得利的债务;4、债务人继续经营产生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债务;5、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债务。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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