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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集体户口是可以买房的,但是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在职人员的集体户口是按本地户籍对待的,具有购买一套房的资格,不需要提供其社保或纳税证...
深圳集体户口是可以买房的,但是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 集体户口相关规定,夫妻中一方是集体户口,这里的集体户口是指在职人员的集体户口,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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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集体户口不可以办理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在你老公户口所在公安局申请、办理,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证的其中一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7、属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机构名义或其下属主管业务科办名义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 8、属携带18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的子女,还须提供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证明(原件1份)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民生警务户政预约平台(深圳公安局-民生警务户政预约平台)。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当场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审核。 4、审批: 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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