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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部分:1、工伤鉴定出来后,凭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书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现行上海的是6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如果是2012年发生的工伤,赔付是3896*6=23376.2、你离职后,凭离职单和需要公司出具的其他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2至4个月的上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3、离职时,从公司领取4个月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这个为十级伤残的3项补助,如果你是2012年发生的工伤事故,预计你可以得到4万至5万的赔偿金
赔偿标准: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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