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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合同约定的,双方也可以协商...
所谓的连锁经营就是我国禁止的违法传销,建议不要参与!组织主管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花费或者买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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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连锁经营业,就是一种资金的重组和再分配的过程,其实质就是一种民间的资本运作,把民间的散钱通过连锁销售的这种模式整合在一起,每个人只要你能发展3个事业伙伴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集到一笔可观的资金。其实这种方式并不新,和我国现在的养老统筹类似。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一种资本运作模式,也叫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私募基金等等。发源于广西,现在全国各地除了西藏没有外,几乎每个省都有。这个行业确实客观存在着。自愿连锁经营业,目前国家还没立法规范,实际上就是一个灰色项目,既不合法也不违法,没有立法谈不上违法。中国的立法模式:先有事件发生,之后规范,然后才立法。这个行业即自愿连锁经营业是在传销被取缔后引进中国的,采用五级三阶制,与传销有本质区别的
你所指的“连锁经营业”应当是指商业特许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连锁经营要不仅要自愿,而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此,进行连锁企业经营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可直接来电或加qq详细说明。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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