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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二)正文1.案由等有关情况。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
(一)首部 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 (二)正文 1.案由等有关情况。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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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抢劫罪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抢劫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样就必须明确什么是继续犯。所谓继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非法拘禁罪通常被认为是典型的继续犯,此外,窝藏罪,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等也都是典型的继续犯。继续犯的要件:1、必须是一个犯罪行为2、必须是持续的作用于同一对象3、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4、必须是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继续一定时间。以上四个要件是互相密切联系的,只有同时具备,才可能构成继续犯。
1、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2、犯罪客体: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3、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5、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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