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十四条、现役军人伤残,根据伤残性质确定为: (一)因战致残; (二)因公致残; (三)因病致残。 第十五条、革命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根据丧...
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三条军人抚恤优惠条例?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为:(1)义务兵、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2)现役军官、文职干部、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3)退役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退役军人、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残疾等级的,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残疾等级的评定应当按照医疗卫生专家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评价意见进行。残疾士兵由认定残疾性质和残疾等级的机关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士兵证书》。?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或者医疗结束三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益相关者)申请补办残疾等级评定。有档案或者原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为残疾等级后,现役期间或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严重恶化,原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一致。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精神病患者由其利益相关者)可以重新评估残疾等级。
一,伤残军人具体是几级伤残: 1,应该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 2,以对方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适用范围】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按民政部、人社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规定,军人残疾标准共分为十级。民政部、人社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综合考虑残疾军人于医疗期满后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心理障碍和对医疗护理依赖的程度,将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由重至轻分为1-10级,其中,1-6级同时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的,为一级:二、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的,为二级:三、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的,为三级:四、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小部分护理依赖的,为四级:五、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五级:六、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六级:七、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七级:八、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八级:九、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九级:十、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十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955人已浏览
1,637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