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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处理流程是: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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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汽修厂的会计,按政策来讲,提供维修服务就是要缴纳17%的增值税的,你如果要别家单位代开的话,他们会收取你一定的税负款,一般为2-3.5%左右,因为对方单位还要缴纳所得税的,你最好的办法就是个对方单位提供一些增值税进项发票,比如加油的发票等,这样你的负担会稍微轻些,因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缴纳17%的增值税,这税率确实比较高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都是用进项抵扣的,要不然那家单位能承受的起啊,如果你是在找不到进项发票,但那三十辆卡车一定要增值税发票的话,你就只能把维修价格上调才能保证你的利润了,因为毕竟是17%,成本一定要核算好的啊。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为实际全损;或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实际价值的,为推定全损。实际定损中,维修费接近车损险保额,即可协商按全损定损。
车辆维修期间,如果是营运车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如果是私家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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