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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处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离婚不是“必须回到结婚所在地办理”。 2、 (1)如果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没有分歧、【协议离婚时】: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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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离婚登记处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原婚姻登记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夫妻离婚,实际上还是非常和平的,双方心平气和的将所有的财产都理性的分清楚,还有就是孩子日后的健康生活,也妥善的进行一个合理的安排,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之后就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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