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2、适用普通手续审理的被告人未被拘留...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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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几乎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案发当地的司法机关就具有管辖权,所以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不过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4种,其他的刑事案件当中受害者就算再着急,也要按照程序法规定的程序,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延伸阅读:遗弃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处理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
1、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案件开庭后几天判决。 2、就离婚诉讼案件来讲,通常情况下法院只开庭一次,但是也存在需要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然后第二次开庭的情况。 3、所以具体什么时候下来判决结果要看法院的实际情况,但是法院一定会在审限内下达判决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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