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
抚养权指父母其项身权利抚养婚抚养与非婚抚养 父母应尽义务例九义务教育等等18岁。是父母亲对孩子应该进的义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法律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时主要是考虑孩子由哪一方抚养能够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是基本原则。以下三种由法律规定的情况:一、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二、2-10周岁之间的孩子法律没有规定,主要考虑孩子归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三、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询孩子的意见。 2、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3、为抚养小孩的一方有探望权 4、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夫妻离婚,哺乳中的孩子,以哺乳中的母亲养育为原则。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监护权可以判断为父亲:(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们不应该和他们住在一起;(2)如果他们有监护条件,不履行监护义务,而父亲要求他们的孩子住在一起;(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们确实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对于2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母都要求生活,一方面有以下情况之一,优先考虑(1)因不孕手术或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的;(2)儿童随着生活时间的推移,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没有其他儿童,另一方有其他儿童;(4)儿童随着其生活,有利于儿童的成长,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儿童一起生活。
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