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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土地被非法侵占,可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可以经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申请由司法局进行调解,仍无法解决,到法院诉讼处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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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31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控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36条非农业建设应节约土地使用,可利用荒地的,不得占有耕地的劣质土地的,不得占有良好的土地。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法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侵占土地的行为,一般应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土地被侵占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果对方涉嫌构成非法侵占土地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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