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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 我国农村宅基地是给集体成员建设住宅的集体用地,以家庭户为单位,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家庭户中个人户口的迁出不影响该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
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的: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本村的,就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在本村的宅基地是不能办理确权登记的(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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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地方性差异: 1、因为宅基地政策为地方性质,在有些地区,当事人户口迁移后,是不能再拆、建的,如果是未建房的宅基地,还会根据规定收回; 2、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是给集体成员建房的集体用地,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家庭个人户口迁移不影响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户主迁移的话,可以更改宅基地证明书的户主姓名。全家户口迁移后,保留了地上住宅的使用权,但之后不能改建住宅建设,住宅自然失去居住价值后,集体回收住宅基地。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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