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
不能先离婚再争夺孩子的监护权。 如双方商离婚的,必须协商子女的监护权,提出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在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诉讼主张孩子抚养权。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离婚后再次争夺监护权的条件如下: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同居,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变更抚养权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0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