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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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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你的社保卡里面的钱是取不出来的,只能用来买药花掉,或者说你转回老家,实际上转回去还是只有你卡里的那部分转回去而已,其余的钱都在统筹基金里面转不走的。 失业保险,应该是只有上海人或者具有上海常住户口性质的人才可以领取的,其他人时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无法转走,这个我没太接触过,可以问下你们公司的人事。 生育保险,也是只有上海本地人可以享受的。无法转走。 工伤保险,你个人就没有交过工伤费,都是公司给你交的,没出事当然没有什么报销的部分了,无法转走。 公积金最好是取出来,毕竟是双倍的现金,很合算的。需要公司开证明才可以的。
1、在老家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你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你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你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在当事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且当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转入的:1、当事人在当地(上海)实现就业后,可以把社保关系转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具体参看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9条、32等规定);2、在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当地,并且当地的社保部门愿意接收当事人的社保关系的前提下,社保关系可以转入当地继续参保(具体应事先咨询当地的工作人员)。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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