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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出庭?出庭时本人是否必须表达出意思

2022-02-25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涉及的是身份关系,解除还是维持这种身份关系,应当十分慎重,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达意见,而不宜由诉讼代理人转达。如果本人不能正确表达意思,可以不出庭,这很好理解。那么什么是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司法审判实践有以下几种:1、有精神病,并有书面司法鉴定结论;2、患有严重疾病住院或卧床不起并有医疗证明,不能亲自出庭,只能提供书面答辩意见的。3、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你说的被告不肯出庭,看是否属于以上的情况,如果不属于,被告还是需要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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