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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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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三十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一月一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取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纳税 申报期限内(限期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可以顺延)申报纳税。邮寄申报纳税的,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具体的个人所得税外籍计算: 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标准: 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只要超过扣税标准,就得依法纳税。是否扣税,与专职所得或兼职所得没有任何关系。依法缴纳个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减免。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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