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该工作人员的理解有误。劳动法并非只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包括动产在内。但从司法习惯上来看,目前该原则主要适用于不动产的租赁。若动产也适用该术语,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于他人所有的不动产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重心在于对于不动产使用价值的支配,强调的是对物的利用权,法律赋予这种对于物的利用权以物权的效力,使利用权人可以据此权利对抗包括所有权人在内的其他人的干涉,从而保障其对物的充分利用。用益物权即为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实现物尽其用。由于土地等不动产资源具有永久性、安全性、供给有限性、资本价值性等特点,决定了不可能人人都拥有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法律为了调节人类的需求与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从稳定社会秩序的角度出发,创设了用益物权制度,以求对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第一,用益物权是一种他物权。即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成立的物权。第二,用益物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即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仅限于不动产。动产之上不能成立用益物权。对于动产的使用可以通过借用合同或者借贷合同来进行。第三,用益物权是以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限制物权。即用益物权人只能就其标的物为使用和收益,而不能其为相应的处分。当然用益物权人无权处分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并不代表着他不能处分用益物权本身,比如用益物权人可以依法将该用益物权转让给他人,但其不能将该用益物权的标的物转让给他人,因为将该标的物转让给他人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这必须以转让人对该标的物享有所有权为前提,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第四,用益物权是独立物权。虽然用益物权虽然以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但其一经设立,在法律上就具有独立性。也就是说,用益物权一旦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设立,用益物权人便能独立地享有对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权,除了能有效地对抗第三人以外,也能对抗标的物的所有人对其权利行使的干涉。此外,由于用益物权是依约定或法律规定设定,因此用益物权还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
1、不动产是不可以占有改定占有的。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通过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才适用占有改定规则。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设立、地役权设立均不适用交付主义。 3、根据物权公示性的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物权公示在不动产为登记,在动产为交付(占有转移)。而以占有改定取得的所有权移转, 4、第三人无从察知物权的变动,所以对于因信赖出让人直接占有动产这一事实状态,而与之交易的第三人就必须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加以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936人已浏览
6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