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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半年不是坐牢,只能算羁押,如果拘留半年之后被法院判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
拘留半年不是坐牢,只能算羁押,如果拘留半年之后被法院判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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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坐牢服刑前,一般是都要被刑事拘留的。对于刑事案件,在侦查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进行刑事立案后,就会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之后再由检察予以批捕;在侦查终结后由侦查机关向检察移送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刑罚。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由侦查机关予以取保候审而不进行刑事拘留;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收监服刑的,可在审理阶段直接由法院决定逮捕。
关于拘留算不算坐牢,下边要先区别两个法律术语: 1、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 2、坐牢,是通俗语言,其内涵包括各种受关押的行为,有时特指刑事处罚。 3、在刑事诉讼中,判决之前的羁押(包括刑事拘留期间和逮捕羁押期间)都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坐牢。 1.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 2.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3.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4.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5.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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