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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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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标准是:双方双方就财产归属,有过书面协议的,应该按照协议办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110ask.com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否有外遇不太好证明,即使通知多法院也不能证明有不正当关系,在认定不正当关系这一点上是很谨慎的,而且作为法定的和赔偿事由的是而不是外遇,即使证明他们存在不正当关系,只要没有达到同居的程度,对诉讼结果没有太大的影响。你母亲如果对家庭财产的形成有贡献的话,可以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与你们侵害家庭共同财产,侵害出来的属于你们夫妻的部分,再由你们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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