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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买的车,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也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买的车登记在子女的名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霸占,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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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如果明确给一方的,应当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明确是给一方的,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综上,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的赠送行为很容易就变成了共同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给子女的财产是指定的,那么在他们离婚的时候,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可能会得到平等分配的判决,所以通常类似房产这种价值较大的财产应该明确赠送的对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父母赠与的钱没有明确表明是对一方的赠与,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对一方的赠与,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当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若还有不懂的可以来电咨询或者见面具体详谈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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