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社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妥善处理,及时转诊。
各级人民政府应扶持社会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举办社会医疗机构,逐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卫生事业体制。社会医疗机构依法从事医疗活动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人已浏览
1,241人已浏览
595人已浏览
1,7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