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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如果你父母没有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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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视为对夫妻两人的赠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如果你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给你和你女朋友两个人买的,那么房子就是赠与你个人的,不是你和女朋友的共同财产。 2.不过由于房产证是在婚后取得,所以需要证明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前,可到公证部门去公证。
1、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这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1)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另外一方名下的,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的,这种情况,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可以认定按出资额按份共有。 3、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予明确界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通常考虑出资多少,由婚前购房一方取得房屋,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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