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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主要成分是: 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侵权对象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4、客观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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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处五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健康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构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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