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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一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三是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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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对上市公司外资股东的限制是这样的,按照一般的理解,只要是在境内合法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法律性质应该是不言自明的,就是外商投资企业。但企业在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时,对其是否属于外商投资的性质判断,是一个可能颇为复杂和微妙的法律问题。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性质的界定,目前尚无直接的法律依据。从理论上讲,界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是“外汇资本来源地说”,即从该企业中作为资本金的外汇资金的来源地来界定,只要该企业外方股东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于境外,即可认为该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其人民币利润在境内再投资的也视为外商投资);另一种是“外方股东实际控制人国籍说”,即从企业外方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来判断,如果该企业外方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是外籍人士,则企业即为外商投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要上市,必须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 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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