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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其法律关系分为: (1)行政法律关系,表现为拆迁许可纠纷、拆迁裁决纠纷、拆迁强制纠纷、拆迁处罚纠纷、拆迁不作为纠纷等。 (2) 民事法...
1、按其法律关系分为:(1)行政法律关系,表现为拆迁许可纠纷、拆迁裁决纠纷、拆迁强制纠纷、拆迁处罚纠纷、拆迁不作为纠纷等。(2) 民事法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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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类型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两种情况:一是拆迁补偿配置协议成立后,拆迁人或房屋租赁人在拆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期满后,拆迁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拆迁人与拆迁人达成协议后,拆迁人之间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感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拆迁人,拆迁人和房屋租赁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配置协议,必须由当事人申请,首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过行政裁决,当事人还不满意,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1、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公司利益分配纠纷,股东权利行使的纠纷、出资瑕疵对内承担责任的纠纷 2、涉及公司外部责任承担的纠纷:股权转让的纠纷,出资瑕疵对外承担责任的纠纷等等 对于隐名股东的股东主体资格认定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问题: 1、在股东出资不足、瑕疵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是否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如果明知隐名股东对公司出资情况并实际控制公司股份的,可以要求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隐名股东与显名资格确认的纠纷中,隐名股东可以依据协议等实质证据直接对抗显名股东。可以不改变股东名册而直接确认其股东资格。
在城市化的推进,旧城改造和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房屋拆迁案件成为房地产纠纷案件中数量最多、当事人矛盾最容易激化的案件。这类纠纷主要表现有: 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承租人起诉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实践中出租人的营业房被拆迁,造成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被拆除,经营受到影响,但是拆迁人一般都不会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为此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拆迁纠纷中有些当事人双方达不成协议,经行政部门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又引起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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