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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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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房产证、委托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公证等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在离婚时想要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需要在以父母名义买房前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最好还要进行公证。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具备下面几种情况才可以认定夫妻双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 在上述3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房产证、委托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公证等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之前没有公证,也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房产的所有权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时候,法院是不会支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以父母名义买房子,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因为这种情况房子应当属于父母的财产,夫妻二人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除非离婚时父母已经把房产过户到夫妻双方名下的,或者过户到夫妻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此时房产在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具体如何分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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