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调查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材料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材...
中国XX及派出机构依据职权或者依据当事人的投诉、检举等途径发现、查处保险违法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调查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询问应当个别进行。询问前应当告知其有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的义务。询问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交被调查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的最后签名。被调查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1、行政检查程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或调查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明书。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予以记录。2、立案:区市场监督局对涉嫌违法行为,由本部门管辖的,应立案的,区市场监督局应向当事人通知立案决定,指定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处理。3、调查取证:立案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第一次向当事人收集证据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告知有权申请回避。4、审核与告知: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将调查终结报告和相关材料送法制机构审核。5、决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应当根据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复核意见.听证笔录等材料,依法作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
处实行向中国XX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专员应当每两个月向中国XX报告工作。对于证券期货市场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2人已浏览
587人已浏览
1,629人已浏览
2,8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