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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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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方式为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明起解除夫妻关系。第二,异地诉讼离婚。1、夫妻一方在国外一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原告在户籍所在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在这种情况下,异地离婚手续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没有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在同一地方工作或居住,可以在工作或居住地起诉。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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