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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
1、一般而言,离婚一方放弃共同财产是可以的,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就是俗话说的净身出户。这其中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大部分是过错方为争取早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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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可以的。因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离婚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则是双方协议的结果,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放弃是当事人自愿的。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可主动要求放弃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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