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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的名称:条例,规定,办法。行政规章效力小于行政法规,其名称为,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但不得为条例。...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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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通过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落实的执法行为。其特点是:一是行政,发生在行政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制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法律、法规或行政决策要求的行政管理目的和状态的实现。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二、设定权应当是指法律规范中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在更高层次的法律规范中不存在,不是从更高层次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中衍生出来的,也不是更高层次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是根据法律的一般授权,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事项,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条件和类型作出规定的立法权力。
一是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是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的主导思想和核心观念。它又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二是贯穿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们对行政法规范的精神实质的概括,反映着行政法的价值和目的所在。三是贯穿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四是只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人民银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规定如下: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中国人民银行下级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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