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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
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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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申报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和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出具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登记表等)。);(四)其他相关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公登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事项”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而不包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因此,如果仅仅是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股权转让,且该等转让并未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则该等股权转让无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下列情形下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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