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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的房产新政规定今年10月7日后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但在今年10月7日前买的不计算在内,因此您可以再买一套房。至于贷款请问之...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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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二套房政策,在2016年上海二套房政策有一些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切相应购房贷款为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款款第二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房贷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在2016年3月30日公布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而且在新规中规定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只要不是唯一住房,就要征收3%的契税。如以前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只要上缴1%契税;现在如果父母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尽管未成年子女是第一次购房,但在该家庭属二套房,也要上缴3%契税。根据新政规定,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此外,新政还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从10月1日起,对市民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3.64,-0.06,-1.62%)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在很多人会考虑买房,有的人会考虑买套房,有的人已经考虑买二套房了。当然,每个地方的二套房政策和认定是不一样的,以当地发布的为准。下一步是了解上海二套房政策。上海二套房政策:(一)购房缴纳社保由2年提高到5年,单身人员不得购房。1、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户籍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上海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5年以上。2、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需要3年以上。交易对象为个人的,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提前到交易备案环节。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1、对于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二、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购房时严禁使用首付.过桥贷款。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过桥贷款和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融资业务。对各类非正式金融机构为房地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的金融业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鼓励企业自建人才公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建人才公寓(单位出租屋),向员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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