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是银行转账的,那么转账记录还能作为比较有力的证据,但是看你的描述你们之间都是现金往来。法院起诉朋友借款需要什么证据的问题如果可以找到证人...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责任方没钱赔偿怎么办权利方有三个解决办法: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朋友以借钱为目的,不还钱,是否定为诈骗。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1、可以作为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2、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3、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4、对于证据的分类,我国的三部诉讼法依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自己实在还是要不上来,你就委托给讨债公司,可以让他们以债主身份出现,就说你也欠别人货款,还不起了,人家来找你要了,没办法,只能带他们到这里来了,(当然只是口头上的债权转让)这样也不至于太影响亲戚之间的关系。(当然要账公司的手段很多,只要不违法的前提下,帮你拿回钱就可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