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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
根据《》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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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当事人的配偶是“双”重户口的前提下:(1)应由本人带上其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等证件;(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所说明该户口形成的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销”户手续即可。 2、在当事人的配偶只有一个户口,并且已经在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过户口迁出手续的:(1)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在当事人未在新居(当事人的户籍地)取得承包地的,原籍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2)当事人具体可以参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也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1.如果双方同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诉讼。异地协议: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二)本人的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各自的两张一寸照。
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双方都离开原籍外出打工,一方想提起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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