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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简单地讲,就是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上诉被告人及其他被告人的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目的是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证其依法行使上诉权,有利于案件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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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原则是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外,刑事被告人申诉一般不会加重刑罚。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以在判决书下来后有效期内不服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是指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只有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但上诉不是绝对不加刑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议或者上诉的,可以加刑。
1、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处罚。二是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既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同案其他被告人的刑罚。3、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其他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处罚。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在维持原判决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一罪的刑罚。6、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7、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不正常,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不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 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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