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 道路...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框架内,如果配偶遭受对方家庭中的恶意暴力,其在面对离婚问题时,有权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由受案的司法机关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加害方对受害方造成的伤害严重性等多重考量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权衡后做出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最终导致离婚,那么无辜的受害方(即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这不仅包括物质损失的赔偿,还涉及精神层面的抚慰赔偿。在涉及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例中,受害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因此次暴力事件而导致身体伤残,还可以进一步要求残疾赔偿金(即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残疾辅助器具费;此外,如果有被抚养人的情况,还须支付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 医疗费用的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票据为基础,并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521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