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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2-08-07
既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无医生职业资格,湖北京山女子程某在武汉租住民房开设“黑诊所”,依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引流产”牟利。据悉,程某被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 网络配图 程某今年36岁,中专文化程度,无职业。2012年4月,程某发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引流产”有利可图,便在汉口火车站附近公寓楼内租下房间,私自开始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及引产活动。 网络配图 程某供述,她曾在一家诊所打工,医疗器械就是在以前打工的地方买的。B超超声诊断仪是在专门的医疗器械店新购的,药品则从汉阳一家医药公司进货。鉴定胎儿性别需缴纳1000元检查费。交费后,进行B超检查,如果是女孩则直接引产,收费几千元不等。程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法院判决程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非法获利的1.45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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