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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的要求是什么

2022-08-23
首先为大家明确一下分的特征,分公司是分支机构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它的由总公司承担。注意,虽然我国《》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我国《》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也就是说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仍可以独立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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