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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时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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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时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属于内部转让,主要有以下流程 1、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风险提示:在股权进行转让变更时,需要注意下列法律风险: 1、转让方是否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是否同意股权转让: 2、股权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3、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 4、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对外担保或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 5、股权是否存在重复转让: 6、受让方支付瑕疵: ( 1)受让方发生违约,不支付转让对价: ( 2)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在变更工商登记前,受让方无力支付转让对价。 7、转让程序瑕疵: ( 1)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 2)无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8、放弃转让风险: 9、税务风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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