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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流程如下 1、告知诉权。对新收案件,被害方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未提起的,迅速与被害方取得联系,告知诉权。对明确表示放弃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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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即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根据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规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案件,一般都是先审理结束刑事案件之后,才会开始民事审查。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也可以受理。
符合简易程序审理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 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有3条: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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