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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过了拆迁奖励的期限,被拆迁人能不能获得奖励,要依据具体的奖励办法而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过了规定的拆迁奖励的期限后被拆迁人能否领取到奖励需要根据制定的具体奖励办法来确定,奖励办法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来制定的,对奖励的数额和时间等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被征收人可以多留意相关的规定。
拆除房屋时,需要对被拆除的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拆除房屋的经济补偿有一定的标准,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拆除奖励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进行奖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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