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它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和股权法律关系产生两个...
可以起诉债权转股权纠纷。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因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部分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股权的行为不影响其他向主张债权。因此,因企业出售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一般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它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和股权法律关系产生两个法律后果。《》第77条第I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债权转股权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变更,当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对另一方享有债权时,另一方因无力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协议变更履行义务的方式,将债权作为对债务人的投资,由通过对债务人持股,享有企业产权从而获利以折抵债务。债权转股权合同并不是新设立的法律关系,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所做的变更。目前,我国并存着两种债权转股权形式,一是国有企业政策性债权转股权;二是非政策性债权转股权。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是国家决定剥离银行不良资产和解除国有企业负债的一种改革机制,依据国家政策划定可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范围,由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操作,并经国务院审批的行为,政策性债转股应当适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而非政策性债转股是完全出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效力、履行等发生的,即为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