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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是是台湾于2009年提出并极力推动的经济协议或条约。此协定名称中的“两岸”,系指台湾海峡两岸的台湾及中国大陆。...
大陆人如何在台湾与台湾人办理离婚? 一、如何在台湾办理协议离婚? 1、受理地点:台湾一方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2、提交文件:1)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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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与台湾人如何在大陆办理离婚呢?一、协议离婚,即在大陆协议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及程序如下: 1、受理地点: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2、适用范围:仅适用双方在内地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且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3、应提交文件:1)台湾居民一方:台胞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2)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本;身份证;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3)其他:离婚协议书3份;4、程序。1)双方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填写自愿离婚申请及签署离婚协议; 2)获取离婚证; 3)内地一方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4)台湾一方携离婚证前往公证处办理离婚证公证;返回台湾后前往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验证完毕前往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二、诉讼离婚,即在大陆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1、适用范围: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内地有住所;2、受理机关: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若内地居民进行诉讼,也可在内地居民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3、提交文件:1)民事起诉状3份2)结婚证3)财产证明4、诉讼离婚的程序。 1)同一般法院诉讼程序;2)内地居民取得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后直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3)台湾居民将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及他们的生效证明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4)台湾居民返台后,将上述文书的公证本送交海峡交流基金会办理验证;5)验证后,若内地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直接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若内地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台湾居民须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认可民事判决;离婚日期以内地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对其非婚生子女来讲,按照大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婚生子女具有同样法律继承权,且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不仅包括台胞在大陆的遗产,还包括台胞在台湾地区的遗产;但是,按照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却不尽然,非婚生子女只有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法律继承权。因此,台胞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问题相当复杂。目前的一些操作办法是,遗产继承人委托两地公证和律师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在大陆的遗产适用大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在台湾地区的遗产适用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处理。
我首先要说的是和你在一起的台湾人很可能已经构成重婚罪,所以建议您详细咨询我们。其次,对于他台湾老婆提出了抚养费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子女,所以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第三,这种情况主要是男方的过错,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多分给女方一些,至于您准备都分给台湾女方也是可以的。第四,孩子可以作为认定男方过错的主要依据,在具体的离婚判决以及分割财产上会适用到。对于您说的具体出庭的问题,因为你是大陆人,而且在这个离婚案件中您不是直接当事人,所以不是必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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