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放弃中国国籍后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具体如果改了国籍,加入了外国,就不再是中华共和国国民,不再受国内赡养义务制约,我国承认一个国籍,不承认多国籍...
放弃中国国籍后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具体如果改了国籍,加入了外国,就不再是中华共和国国民,不再受国内赡养义务制约,我国承认一个国籍,不承认多国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国有个成语,叫过犹不及,意思是说,做事做过了头,如同做得不够一样,指做事以适可而止最好。您说过分强调孝道不对,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说过分强调孝道就是一种精神毒害和无耻的道德绑架,这就言之过重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可以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过分强调孝道,另一个极端是给过分强调孝道的人扣上“精神毒害”和“道德绑架”的大帽子。孔子曰:“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这才是恰如其分的。阅读!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拒绝赡养父母。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消灭。 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也规定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里的赡养人,主要就是指老人的子女,具体包括了老人的亲生子女、老人本人的养子女,以及与老人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赡养父母的规定是一种强制性的效力性规定,子女既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该项效力性规定,又不能在这项强制性规定上添加任何条件。因此,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给付生活费,当父母生病时,子女应当悉心照料,提供医疗费用等等。这些赡养人应尽的义务,既不允许赡养人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也不能对履行附加任何条件。并且,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第1款还对此作出专门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8人已浏览
3,538人已浏览
738人已浏览
1,4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