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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第四十六条第五项)1.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怎么办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判断。1、在你未授权情况下,工会无权为你代签合同,此合同无效。 2、未签劳动合同情况有事实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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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切双方利益的行为,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了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因此,我国将劳动者的保护重点放在合同解除上。了解并切实执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上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正当权益。由于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影响十分巨大,世界各国都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和具体的条件。本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共八条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规范。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应当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也不是为所欲为的,如果是协商解除,那就要真正地做到自愿、平等、公平地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者自2008年1月1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合同到期后使用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合同到期,但公司和劳动者按原约定履行,这是劳动关系的继续,在这里劳动者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公司在这期间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要求,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的两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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