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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在解除日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果你是因个人原因辞职,而且劳动合同中又约定了违约赔偿金,那么你就要按合同给付违约...
1、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必须自动续期至“三期”期满,如果公司在“三期”内解雇,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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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间你们之间是有合同约定的,2012年5月合同再次到期时单位要求你签订合同是合理的,你拒签的话,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除国定假外,加班可以支付现金也可以安排补休。请事假必须履行单位制度的流程要求,单位有权要求你按流程操作,你拒绝的,视为违法单位的规章制度,为此按事假处理还算是公道的,否则也可以据此解除合约的。由此感觉,你在单位属于“难搞”的对象。
只有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或自行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没有经济补偿金.赔偿是指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你的原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留用,则应当和你续签劳动合同,一个月内没有续签,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假如你不想再在公司工作了,可以直接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 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但是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金,并且请你记住,你的双倍工资请求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不然,就会超过时效,也就是说,过期后你将没有权利主张了。 建议和我联系,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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