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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为: 一、需要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中国公民应持有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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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相关规定,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由双方到中国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但外国人需要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除此而外,其登记手续与国内公民结婚是一致的。 如果准备好上述材料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登记机关为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外国人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机构或者具有权力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惠州居民与华侨怎么办结婚登记?一、内地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一)内地居民办理应当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华侨办理结婚应提交:1、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二、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三、结婚登记的办理程序1、初审。查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请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并签字。2、受理。确认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摁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4、登记(发证)。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证。经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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